长安大学基础教育办公室/附属学校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疫情期间做好有关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12-25 点击:【

    全体党员、教职工:

    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校党委《关于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进程,现对全体党员、教职工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认真学习疫情防控工作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积极加强对疫新冠疫情的思想认识和心理建设水平,隔离期满后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工作;隔离期间要配合支持志愿者工作,体谅志愿者工作的艰辛,尊重志愿者的劳动成果,对志愿者开展工作多理解、多包容。

    二、要带头做好自身防护。党员领导干部按要求做好自己及家庭成员的核酸检测,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间距、用公筷”等良好习惯,并配合做好测温、打卡等防控措施。如个人和身边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三、服从单位日常管理。每日要按时完成“群接龙”,及时上报身体健康状况、工作情况、核酸检测情况;通过线上教学、线上办公等形式做好本职工作。

    四、注重加强学习宣传。要密切关注权威媒体发布的信息、公告,及时学习宣传疫情防控政策、防控措施和科普知识;要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积极宣传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进展,积极宣传师生抗疫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大力营造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良好氛围;要自己带头并引导身边亲友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等行为。

    五、切实做到遵纪守法。认真学习西安市卫健委发布的《22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明白纸》,全面掌握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如有擅离职守、临危退缩、传播谣言、弄虚作假等问题,学校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属学校党总支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