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经学校审批同意,现面向长安大学幼儿园在岗非编教职工择优选聘B类人事代理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幼儿园保教岗位2人。
(二)保教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尊重、关爱每一个孩子,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为人师表。认真且有针对性地安排和组织幼儿在园一日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创造性发展。
2.认真做好保育、教育、教研工作,参与制定保育、教育和教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3.根据保教工作计划,拟定和组织实施园本教科研计划、园本培训计划、师德师风建设计划等,并组织相关人员有效开展适宜的教科研工作,保障工作的落实。
二、招聘对象
长安大学幼儿园在岗非编教职工。
三、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忠诚担当,能够遵守幼儿园教工师德师风的各项准则;
(二)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截止2023年8月31日,在我校幼儿园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
(四)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五)无海内外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四、专业条件
(一)学前教育、教育管理或语言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二)具有幼儿园保教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
(三)具有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证书(含三级甲等),其中,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含二级乙等)。
(四)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者可优先聘用。
五、聘用方式
(一)B类人事代理岗位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内按照所聘岗位类型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二)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六、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应聘者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58591047@qq.com,联系人:潘萌 老师。
(二)资格审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要求,审核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和各类证书原件,确定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三)组织考察。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根据面试考察成绩、思想政治与师德考察情况等,用人单位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报到。拟聘人员持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行政介绍信、档案转寄证明等材料到学校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七、其他说明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下午17:00。
(二)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者,录用资格自动取消。
(三)凡有作弊及弄虚作假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基础教育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