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印发的《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陕西省第九批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3〕479号)相关要求,对照评选条件,经学校评审会评审研究,推荐李新为我校2023年陕西省第九批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特此公示。
公示期5天(2023年6月14—6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附属学校教导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谢艳萍
联系电话:029-82334685
长安大学基础教育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