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按照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现将2021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标准
师德考核标准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依据,分别从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等十个方面进行考核。
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1.触犯教育部严禁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六条禁令”或违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任何一条情形的;
2.存在学校师德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
3.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其他行为,并受到相应处分的。
三、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
四、组织实施
1.教职工考核采取个人自评、科室评价、部门评价相结合的程序进行,个人填写《长安大学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机关及直属单位)》。
2. 科室评价:高中教师和合作办学一线工作的教工,由教导处组织评价并签名;幼儿园职工由幼儿园负责人组织评价并签名;其余人员由办公室组织评价并签名。
3.考核结果按要求面向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全体教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师德考核评价工作。
2.确保客观公正。师德师风考核是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科室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全面客观评价教职工的职业道德表现,确保师德考核公开、公平、公正。
3.上交师德师风研修记录本。请大家同时完善2021年度“教师师德师风校本研修记录”本,于3月8日之前,将研修记录本和考核表的纸质版交到党总支秘书李琳处。
附属学校党总支
2022年2月28日